理论前沿
“双高”建设绩效审计应质和量双保
发布日期:2022-09-30 17:29    浏览量:[]


 作者:吴灵辉

2020年底,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在第十一条明确提出,学校要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对第一轮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197个建设单位(简称“项目学校”)而言,实施“双高”建设绩效审计,是确保其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的必然要求。对项目学校“双高”建设绩效审计,不仅要在量上下功夫,而且要在质上做文章,实现质、量双保。


首先,“双高”建设绩效审计要保持适当的范围和频率,以保证监督的力度。


没有监督必然走偏,一定的数量是保证一定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搞好“双高”建设绩效审计首先要在量上下功夫。


一要保证审计范围全覆盖,不留审计死角。要对建设期所有建设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对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涉及范围较窄、关注度较低的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止一些建设资金不经审计出现监督盲区。要及时介入建设子任务的审计。目前项目学校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建设任务执行很快,审计主体要保证通过绩效审计推动项目学校各项建设子任务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绝不能有审计盲区和监督盲点。


二要保证适当的抽审范围比例,能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抽审任务及资金在时间、空间和数量上的分布均应有足够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样才能够有效起到以点带面、监督全部的目标。


三要保证适当的监督频率。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建设子任务,仅保证不留监督死角还不够,还必须保持适当的监督频率,结合多种审计,增加受审次数,减少审计间隔,强化多维检查,全方位提高建设资金管理水平。


其次,改进“双高”建设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以提高监督的效果。


一要大力提高绩效网络实时监控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尽快建立与重点建设子任务、重点承建单位的网络对接平台,强化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在线实时监控和随时审查,由事后监控向事前事中监控、由有形监控向无形监控转变,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不影响项目学校承建院系(处室)的正常工作,有效提高审计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防范水平。


二要加强建设绩效审计分析。作为直接惠泽师生、引领改革的标志性成果的建设任务及其配套建设资金,仅仅关注其是否合法合规显然不够,必须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对其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进行分析,提高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产出,让师生和其他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更好更快地共享更多建设成果。


三要突出建设绩效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中,要充分发挥审计调查有利于把握整体情况、掌握全局性问题的优势,更多采用整线整片的审计方法,而不是简单停留于揭露、查处问题的层面。要更多关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对缺乏制度规范的,要帮助其建立制度规范,对制度不完善、不系统的,要督促其改进和完善,切实建立起靠制度、靠法治规范管理的制度机制。尤其要高度关注重点建设子任务的建设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帮助其尽可能快地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要提升建设绩效审计的站位与层次。审计中不仅要关注建设资金真实、合法和效益问题,而且要高度关注相关建设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适应性,全面分析相关政策措施能否满足教育部和财政部确立的“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绩效总目标,相关建设绩效与学校师生及利益相关者真实感受是否相适应,能否真正解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真问题,能否真正让建设绩效更多惠及校内外利益相关者,能否根据绩效信息公开披露的问题及时改进,使各项建设任务的产出更加合理科学可信,更好地实现“双高计划”项目实施的目的。


总之,通过质、量双保,一定能够使“双高”建设绩效审计真正当好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器”和加强其绩效管理的“利剑”,更好地服务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编:618000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     蜀ICP备15013166号-2